牛某故意伤害无罪辩护案
2004年X月,牛某与朋友一起到市区某宾馆楼下歌房喝酒唱歌,在喝酒时牛某与朋友何某产生争执,后来又过来三个人在歌房闹事,发生斗殴事件,何某在这次事件中,受重伤住院。出院后,何某到派出所报案。2007年11月26日,检察院以安北检刑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牛某犯故意伤害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牛某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区人民法院2009年10月开庭审理本案,牛某委托娄连义律师为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延期审理。娄律师经过大量的证据分析发现控诉方并无充分的证据证明故意伤害行为是牛某所为,后经过精彩的法审辩护,后来,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牛某无罪。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牛某再次年委托娄连义律师为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几经周折,几多磨难,这一历时七、八月之久的,对辩护律师来说,既充满挑战,又充满光环的牛杰无罪辩护案,至此终于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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